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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警方依法处置三起扰乱公共秩序的网络谣言

来源:作者:点击量:60 发布时间:2024-04-18

浙江警方依法处置三起扰乱公共秩序的网络谣言

 

近期,根据公安部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,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网安部门持续加强对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,坚决遏制网络谣言高发频发态势。

 

案例一

依法查处颜某某编造“一女子遭四男子奸杀”网络谣言

 

2023年01月03日,网民颜某某在某网站平台发布“一女子遭四男子奸杀”信息并附两张女子浮尸图片。

经查,颜某某为博取关注、吸引流量,编造“一女子遭四男子奸杀”的谣言信息引发网民关注讨论,造成社会不良影响。

杭州临平警方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对颜某某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。

 

案例二

依法查处葛某某编造“杭州2名消防员在火灾中牺牲”网络谣言

 

2023年01月08日,网民葛某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杭州某地火情现场视频,并配文“#杭州后市街定安苑着火#杭州2名消防员在火灾中牺牲”。

经查,葛某某为博取关注、吸引流量,东拼西凑新闻内容,编造“杭州2名消防员在火灾中牺牲”谣言信息,引发网民关注讨论,造成社会不良影响。

杭州上城警方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对葛某某处以行政罚款300元的处罚。

 

案例三

依法查处华某某编造“西湖区成为杭州唯一双减改革区”网络谣言

 

2024年1月11日,华某某在某平台发布“西湖区成为杭州唯一双减改革区”的文章。经向杭州市教育局核实,系混淆概念,为不实信息。

经查,华某某为博取关注、吸引流量,编造“西湖区成为杭州唯一双减改革区”的谣言信息引发网民关注讨论,造成社会不良影响。

杭州拱墅警方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对华某某处以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。

 

造谣传谣将承担哪些法律后果

如果构成犯罪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相关规定,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;如果扰乱公共秩序,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尚不构成犯罪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规定,可能被给予拘留、罚款等行政处罚;如果侵犯了民事主体的名誉权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规定,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

 

网警提醒

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,对于在互联网上编造散布虚假信息,捏造传播网络谣言,扰乱公共秩序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。请大家知法守法,文明上网。